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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全省推广仙居做法,在“能游泳”的深水区岸边预置救生杆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1日 来源: 字体:【】【】【

夏季是溺亡事故的高发期,其中多人同时溺亡比例较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施救不当,施救者慌乱中往往难以找到合适管用的救生器具,比如麻绳、竹杠等,结果导致一次溺水事故就可能致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溺亡。比如,2016年7月17日,在敦煌市某酒吧打工的甘州籍19岁少女马某跳河自杀,连同参与施救的4名同事和附近1名打工青年先后溺亡。

为解决这个问题,提高救护成效,今年以来,仙居县专门订制了2300根公益救生竿,每个乡镇按需分配,在全县38条河道、经常有人出没的溪流、水库、池塘等水域边,都安放救生杆,以备不时之需。个别重点区域,还设有专人看护巡查。这样,当有人发生溺水,在拨打110或者喊人帮忙的同时,不仅能在最佳救援时间施救,也能降低施救者溺水的风险。

仙居县在使用的救生杆设置简单、操作容易、成本较低,适合各地推广。救生杆的长度4米以上,直径4-6厘米;材质可以是金属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塑钢,也可用竹竿代替;救生杆的头顶应置一个直径约50厘米钢质圆圈,便于施救时将落水者套住拉出水面;救生杆的尾部可扎一条环状带与一条长绳,用作施救人员套在肩上或肘部带入离岸较远水中施救及岸边人员助拉之用;救生杆放置需有一个底座,中间是空的或边上有几个环,插入与拔出不要有阻力;位置选择应以就近、方便、显目、不易被洪水冲走为原则,也可与“水深危险,严禁游泳”等警示牌制作在一起,具体可利用现有设施如公路护栏及地形地貌稍加改进即可; 救生杆上应印有“救生杆”或“安全杆”字样,既可以明确告诉人们这是救生之用,也可减少被盗用的可能性。(具体见图示)

近年来,我省“五水共治”工作成效显著,“能游泳”的水域明显增多。为此,建议在全省经常有人出入的河道、溪流、水库、池塘、取砂场等深水区岸边预置救生杆,为落水者提供即时救生工具,防止盲目施救,尽量减少伤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具体建议如下:

一、可以以仙居的“救生杆”为模型,也可组织相关专家加以升级改装,并设置全省统一的救生杆标识,如“浙江救生专用”,在城市内河以及能游泳的水域推广放置。

二、首批救生杆的经费建议由省政府统筹,管理由村级负责,乡镇加强监督。每杆若用金属制作,一般在300元以内;若以竹竿制作,约为100元左右。一个村庄需要预置救生杆的地方也不多,最多也只是数千元,故后续的更新补充,即使政府不统一解决,农村集体也应能解决。也可通过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赞助等方式解决。

三、明确“救生杆”等急救设备非应急不得挪用,任意破坏、非法盗用等行为,允许村级、社区按照村规民约予以处罚。



(仙居县政协委员、县提案委主任? 马敏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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